关于济南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
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8年 8月2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济南市财政局局长 尹清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济南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1222.71亿元(含省直管县商河县20.55亿元),按债务限额类型包括一般债务限额19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30.11亿元;按债务限额组成包括上年政府债务限额1069.4亿元,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53.31亿元。
截至2018年8月,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210.5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42亿元,全部为置换债券;专项债券192.11亿元,包括新增债券153.31亿元,置换债券38.8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
对省转贷我市的地方政府债券,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454”工作体系,根据《山东省2018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办法》,结合市本级和区县级偿债能力、承担重点项目任务等方面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
1.支持市级重大项目土地收储。重点支持市级土地收储以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带动效应的重大项目,如轨道交通和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建设。
2.支持棚户区改造。根据纳入省级棚改计划的任务量结合重点项目情况进行分配,用于弥补棚户区改造资金缺口。
3.支持环境和生态保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的决策部署,根据2017年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对于我市应承担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资金由新增债券安排解决,还本付息由市县各负担50%。
4.支持县级土储重点项目建设。按现行国家政策,区级不再具备土地收储职能,未对区安排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章丘区除外)。对于县级,根据其承担的土地收储职能及当年收储计划进行分配。
5.支持城市更新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飞跃大道、大涧沟综合整治、黄河大桥疏桥道路、携河北跨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拟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债券收支安排情况。省财政转贷我市政府一般债券18.42亿元,均为置换债券,其中市级(含高新区和南部山区,下同) 使用11.96亿元(包括市本级0.12亿元,高新区11.84亿元),区县级使用6.46亿元,全部用于偿还政府存量债务及部分到期的以前年度置换债券。
(二)专项债券收支安排情况。省财政转贷我市政府专项债券192.11亿元,还款资金来源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其中:新增债券153.31亿元,分配市级使用86.3906亿元(包括市本级76.7568亿元,高新区9.295亿元,南部山区0.3388亿元),转贷区县使用66.9194亿元;置换债券38.8亿元,分配市级使用38.1311亿元(包括市本级30.2211亿元,高新区7.91亿元),转贷区县使用0.6689亿元。市级具体是:
——市级使用的新增债券安排支出86.3906亿元,其中市本级76.7568亿元主要是:支持轨道交通、新旧动能转换、盛源化肥厂搬迁等市级重大项目土地收储42.4亿元;支持纳入省级棚改计划的棚户区改造31.7473亿元;支持飞跃大道等市政道路建设以及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等其他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领域2.6095亿元。高新区9.295亿元主要是:支持纳入省级棚改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9.145亿元,支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0.15亿元。南部山区0.3388亿元主要是:用于偿还教育大班额拖欠工程款0.0958亿元,支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0.243亿元。
——市级使用的置换债券安排支出38.1311亿元,其中市本级30.2211亿元主要是:城投集团用于偿还政府存量债务及部分到期的以前年度置换债券5.23亿元,城建集团用于偿还政府存量债务及部分到期的以前年度置换债券24.9911亿元。高新区7.91亿元全部用于偿还政府存量债务。
三、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事项,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全额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拟调整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已审议批准的市级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2018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情况,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由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4,554,301万元调整为4,738,501万元,其中: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29,076万元,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收入预算一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84,200万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由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4,554,301万元调整为4,738,501万元,其中债务还本支出增加119,6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增加64,600万元。(详见附表2、附表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5,685,140万元调整为7,606,240万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15,000万元,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收入预算一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921,1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5,685,140万元调整为7,606,240万元,增加1,921,100万元,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5,565,045万元调整为6,428,951万元,增加863,90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增加381,311万元,债务转贷支出增加675,883万元。(详见附表8、附表11)。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济南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表
2.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草案表
3.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草案表
4.2018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草案表
5.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草案表
6.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草案表
7.2018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草案表
8.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草案表
9.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草案表
10.2018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草案表
11.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草案表
12.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草案表
13.2018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草案表
编辑: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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